论我国公司瑕疵设立法律规制的完善Legal Regulation on Defective Establishment of a Corporation
陈华丽
摘要(Abstract):
我国公司法虽在2005年进行了较大修改,但对公司瑕疵设立的法律规制并不完善。针对这一现状,文章在比较研究国外立法的基础上,指出我国公司法应将承认瑕疵公司的法人格作为一般原则,同时建立公司瑕疵设立矫正制度,将公司无效诉讼制度作为例外补充,并建立完善的公司瑕疵设立责任体系。
关键词(KeyWords): 公司瑕疵设立;原则承认主义;原则否认主义;法律规制
基金项目(Foundation): 太原科技大学青年基金项目(2006104)
作者(Author): 陈华丽